张家口东方司法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,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司法类职业院校。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,东方司法学校培养了大批实用人才,80%以上的毕业生工作在政法战线上。有的在公安局,有的在法院,有的在政府部门、交通部门入了事业编制,有的已经担任了领导职务,有的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,成为一名合格律师。学校与时俱进的教育思想,引领教育就业模式改革始终走在全市职业院校前列。学校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、中央教科所等单位联合评为“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
经教育部同意,冀、浙两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2011年3月,“张家口市东方司法学校杭州校区” 在浙江省杭州市正式成立,标志着“东方司法”教育理念正在走出河北,走向全国。同年,“张家口市东方司法学校秦皇岛校区”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成立。2015年在江苏筹建张家口市东方司法学校泰州分校